各位职工:
根据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9年活动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青总办〔2018〕47号),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2019年活动,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
开展职工医疗和生活互保活动,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依靠集体力量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有效方式。本活动遵循“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持续发展”的原则。
参加2019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
与2018年活动相比,2019年活动主要体现了2019年活动主要体现了“有效减轻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负担”特点,即:将职工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后的所有自费医疗费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互保补助范畴。以第一期活动参互职工实际住院医疗费测算,住院自费医疗费1万元以下的参互职工可多结报互保补助金96.72万元,1-10万元的可多结报互保补助金589.66万元,10-20万元的可多结报互保补助金200.18万元,20-50万元的可多结报互保补助金167.54万元。
除在西宁地区13家医院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报互保补助金外,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设立了服务网点,方便职工群众结报互保补助金。
我单位需要参加的职工请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登记用)到组织人事处翟睿英处办理。
办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7-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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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2018年12月14日